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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員反映!大里樣品屋屬程序違建 都發(fā)局已受理補照中
新聞摘要
  • 議員反映!大里樣品屋屬程序違建 都發(fā)局已受理補照中
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隨著近來北部幾起重大火警意外,備受各界關注,臺中市議員段緯宇舉大里區(qū)中興路二段和大智路口的樣品屋為例,指那也是違章建築,但臺中市府尚未處理,希望提出相關辦法。
 
臺中市府都發(fā)局表示,該樣品屋確屬臨時性的程序違章,目前補照中;對於違建處理原則,影響公安嚴重者將優(yōu)先拆除,先以垂直增建達2層以上新違章建築及2011年4月20日後興建的「既存違建」為範圍。
 
市議員段緯宇2015年1月30日在臨時會中指出,大里區(qū)中興路二段和大智路口的樣品屋不但是違章建築,也侵占國有地,他向都發(fā)局已提出檢舉,但目前仍未處理。
 
都發(fā)局都市修復工程科表示,該樣品屋確屬臨時性的程序違章,都發(fā)局已查報在案,但經(jīng)查明後該建築並沒有占用國有地,建商也於2014年10月向都發(fā)局申請補照,申請過程還在進行,都發(fā)局會儘速將處理情形函覆給段議員。
 
段議員也表示,希望市府能針對違章建築提出相關辦法,不要影響社會觀感。都發(fā)局表示,臺中市政府將針對影響公安嚴重者優(yōu)先拆除,先以垂直增建達2層以上新違章建築及2011年4月20日後興建的「既存違建」為範圍,程序包括限期自行拆除、裁罰、公告封閉使用、強制拆除、公布影響公安違建名單等。
 
此外,都發(fā)局也希望市議會逐年支持增加拆除預算,違建未拆除前也會由消防局加強防火演練及宣導,以確保公共安全。